離岸公司有什么特點 注冊離岸公司非法嗎【多圖】【下載】

由于各國法律不同,離岸公司的特點會有所不同。但歸納起來,應該有如下特點:注冊離岸公司非法嗎
1.一人股東;
2.一人董事;
3.法人可人股東和董事;
4.股東董事可為任何國家、任何國籍、任何住所的法人和自然人;
5.無最高股東人數限制;
6.授權資本制,無驗資要求;
7.由法定注冊代理人發起設立公司,代政府收交年費和注冊費;
8.沒有最高資本額限制;
9.沒有年報要求;
10.公司不得在注冊地或與注冊地居民交易或購買除為保存公司檔案和聯絡股東為目的的不動產;
11.股東會和董事會召集程序簡單,出席和表決可以以電子形式;
12.股東周年大會、股東特別大會、董事會舉行時間和地點由股東或董事決定;
13.公司設立和解散及治理由國籍地(注冊地)法律管轄,運作由行為地法律管轄;
14.除法律限制的特許名稱外,公司名稱選擇較多;
15.設立和解散程序簡單、時間短;
16.會計和由董事會決定;
17.股東和董事資料不在政府備案,不得不經董事授權而披露;
18.股東自由轉讓股份,有些法律規定轉讓行為以董事會批準為生效要件;
19.實行屬地管轄原則,源于境外的收入完全免稅;
20.有些國家和地區法律規定不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21.可以在國際和本地銀行開戶(各國情況不同)。

中心投資迅速增長也是近年來中國資本外流中的突出現象。由于注冊時的隱秘性,完整的數字還沒有。但肯定的是,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離岸公司已經數以百計,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公司和企業,如金蝶、聯通等知名公司。
國際金融組織關注的42個中心,中國離岸公司所注冊的包括英屬維京群島、巴哈馬百慕大在內已占九個。實際上,離岸公司的運作方式通常是花500美元到1000美元,在中心注冊一個公司,完成離岸公司注冊之后又以“外資身份”回到國內從事經營活動。中心投資迅速增長是近年來各國資本回流的主要原因。2004年第一季度,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在中國外資來源地中分別排行第二、第七、第九。中國自1985年以來的資本外逃占外債增長比例超過50%,已成為世界上僅次于委內瑞拉、墨西哥與阿根廷的第四大資本外逃國。同時,中心回流的投資資金不通過正常渠道進入,躲過政府監控,不僅干擾了中國銀行目前遏制信貸資金規模增長的貨幣政策,更為嚴重的是干擾了中國經濟的正常發展。
那么,我們 注冊離岸公司非法嗎?
瑞豐德永李經理表示,注冊離岸公司是合法的,只是不要利用離岸公司做非法的事情,當然離岸公司也產生了一些不好的影響,如:
1.為侵占行為提供了資產轉移渠道。
多數國家的大型現代企業都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分離”,這其中存在代理風險:掌握經營權的經理人可能侵占股東資產,掌握控股權的大股東也可能侵犯其它股東的權益。由于商業法規不夠健全,這種代理風險相當高,而中心恰恰為這種侵占行為提供了資產轉移渠道。這種資產轉移方式有兩種:通過關聯交易掏空公司資產,以及隱蔽公司股權收購方的真實身份,低成本侵占公有股權。
2.擴大了資本外逃規模。
當前,各國資本外逃規模極為可觀,而英屬維京群島、百慕大、開曼群島等中心,則是資本外逃然后回流的“中轉站”,這在國際財經界已是公開的秘密。以中國為例,2002年以來,國際游資大規模內流對人民幣匯率產生了升值壓力,并嚴重干擾了遏制信貸規模過快增長的貨幣政策。
3.為公司欺詐提供便利。
如企業為惡意“圈錢”往往虛增業績,但這通常需要支付較高的稅收成本。如果利用中心對離岸公司的免稅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虛增經營業績。
近年來,一些民營企業紛紛通過在百慕大等地注冊離岸公司的方法曲線海外。2001年末以來,中國多家海外內地民營企業相繼遭受財務造假質疑,有些已被證實有商業犯罪行為,而遭到質疑的民營企業全部是海外注冊的離岸公司。
4.產生潛在金融風險。
對有的企業而言,若能隱瞞其真實負債水平,將有助于擴大融資規模而不至于提高貸款利率。借助離岸公司,一家整體債務水平很高的集團公司,可將信息披露義務要求較高的子公司的賬面債務水平保持在低水平,而集團的高負債卻不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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