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八成港人無立遺囑 認為那是富人“專利”
■葛珮帆(中)表示建議市民應盡早訂立遺囑
港人對於訂立遺囑的意識薄弱,民建聯的調查發現,有81.3%受訪者沒有訂立遺囑,主要是因為覺得沒需要、財產亦不多,認為訂立遺囑是富人的“專利”;有69.3%表示不會考慮聘請專業人士作為遺產執行人。民建聯認為本港爭產案日增,市民應盡早訂立遺囑,以避免身后親人因爭產而對簿公堂。
港民意識不足 認為是富人的“專利”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今年2月底訪問539名18歲以上人士,發現81.3%受訪者沒有訂立遺囑,只有11.1%表示有訂立遺囑,曾考慮訂立遺囑的更低至7.6%,反映市民在這方面的意識非常薄弱。不立遺囑的原因主要是覺得沒需要佔39%;其次是財產不多佔27.6%。調查又發現,69.3%受訪者表示不會考慮聘請專業人士作為遺產執行人。
調查又發現,在有訂立遺囑的受訪者中,給予子女的佔56.4%、配偶或伴侶則佔28.7%,在分配財產時,考慮因素以血緣關系佔多,有43.6%。民建聯沙田區區議員葛珮帆表示,不少市民誤會訂立遺囑是富人的“專利”,不知道其重要性,往往會造成不必要的爭拗,或因此而對簿公堂,建議市民應盡早訂立遺囑。
葛珮帆表示,市民若無訂立遺囑,便需按法例分配,受益人依次為配偶、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等。她續稱,若無人認頭,遺產便撥歸政府所有。
盡早辦遺囑可避免日后親人糾紛
顧問顧張文菊表示,藝人梅艷芳、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的爭產案,皆因病后立遺囑,在神志是否清醒的問題上起爭議,建議市民應及早訂立遺囑,以確保遺產能按自己的意愿分配。顧張文菊表示,曾有一男子生前購買一份保險,其母為受益人,其后卻改為同居女友,數月后因意外身亡,其母不相信受益人已改,遂於兒子的女友對簿公堂。
她提醒市民,保險和強積金皆屬於遺產的一部分,應該及早安排,并指辦理遺囑僅需1,000元起,只需列明遺產繼承人及繼承的百分比即可,若親人對簿公堂,耗費大部分遺產并不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