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下的會計與——環境會計與環境
現代化的工業文明在帶給人類豐富物質生活的同時,也使人類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有鑒于此,世界發展委員會在1987年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即以科技進步為動力,追求以人為中心的自然——經濟——社會復合系統相互協調,在滿足當代人需求的同時不損害后代人的需要。現在,此觀念已被普遍接受,環境會計與環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步發展起來的。
1.環境會計是確認記錄企業的環境成本費用,分析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的一間新興學科。它是對傳統會計學科的繼承與突破。
首先,傳統會計學將資產定義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效益的資源”;而環境會計認為應將此定義外延擴大,因為資源和環境也具有“資產”性質,其價值在于能向“人造”資產轉換,企業的經營活動過程,實際上就是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的投入與產生的過程。因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根本上屏于企業預期的未來經濟效益,能夠直接或間接轉換成未來現金流且,在這一全新的資產理論下,某些“特定財產”,如空氣、水、海洋等均可視作資產。
其次,傳統會計中的技用僅與企業資金運動有關。而環境會計則還須考慮計算社會成本和社會費用,因為某些特定財產有的缺乏替代性,或者雖有替代性,但對其消耗的補償齋付出一定甚至巨大的代價。
最后,傳統會計對象是與企業資金運動有關的經濟事項;而環境會計則必須考慮企業除資金之外的周圍環境,以及資金循環之外的社會生產消費的循環和生態環境的循環。此外,環境會計的對象不僅包括那些能夠用貨幣計且的會計事項,而且還包括一些非貨幣性價值,由此使得環境會計價值出現了兩種計量模式,即貨幣性價值計量模式和非貨幣性價值計量模式。
2.目前,在一些發達國家,環境計的理論與實踐工作正在逐步展開。美國的一些組織機構,如FASB(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AICPA(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等均致力于環境會計準則的研究與制訂。SEC(證券交易委員會)則指出企業在自愿條件下可對環境信息進行適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