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信托的目的是保護財產,防止因死亡、婚姻、家庭紛爭及后代的揮霍等發生的折損。目前國內對于離岸信托并沒有統一官方定義,通常可以理解為,信托委托人在離岸地適用的相關信托制度下設立的信托。離岸信托通常要利用離岸地的特殊法律、稅務、金融體系的優勢,來更好地為委托人管理信托資產,以實現委托人設立離岸信托的特定目的,比如家族資產保護、債務風險隔離、稅務規劃或委托人的家族遺產長久規劃等。...
設立信托的目的是保護財產,防止因死亡、婚姻、家庭紛爭及后代的揮霍等發生的折損。
目前國內對于離岸信托并沒有統一官方定義,通常可以理解為,信托委托人在離岸地適用的相關信托制度下設立的信托。
離岸信托通常要利用離岸地的特殊法律、稅務、金融體系的優勢,來更好地為委托人管理信托資產,以實現委托人設立離岸信托的特定目的,比如家族資產保護、債務風險隔離、稅務規劃或委托人的家族遺產長久規劃等。
1、核心要素:確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及保護人角色,明確信托財產類型(股權、現金、不動產等)。
2、結構選擇:
私人信托公司(PTC):適合需保留控制權的家族。
全權信托:受托人擁有較大決策權,適用于資產分散管理的場景。
1、明確信托目的
資產隔離、稅務優化、婚姻風險防范或代際傳承等目標需在設立前明確,不同目的將直接影響信托架構設計。
2、選擇離岸地法律環境:優先選擇具有“防火墻條款”的司法管轄區(如開曼、BVI),抵御外國判決對信托資產的穿透風險。
稅務政策:新加坡、香港等CRS參與國需合規申報,而BVI、開曼等非CRS地區更注重隱私保護。
3、組建專業團隊
需聘請離岸律師、稅務顧問及持牌信托公司,協同完成法律盡調、稅務籌劃與架構設計。
1、資產保護與風險隔離。利用信托架構,將資產所有權從委托人轉移至信托名下,使得債權人等難以追溯到這些資產。即使委托人面臨法律訴訟或債務問題,信托資產也能獨立存在,其安全性有保障。
2、稅務優化與遺產稅籌劃。選擇合適的離岸地,憑借當地優惠的稅收政策合理降低整體的稅務成本。
3、財富傳承和繼承規劃。憑借清晰的信托協議條款,委托人能精準安排資產流向,指定各受益人的具體份額等,有效避免家族內部因財產繼承產生矛盾和不合理分配的情況。
4、婚姻風險防范。一旦委托人把資產合法放入信托,那么信托資產便不再屬于委托人個人,同樣不再屬于委托人夫妻共同財產。
離岸信托作為跨境財富傳承的重要載體,其資產隔離、稅務優化等功能毋庸置疑,想要充分發揮離岸信托的價值,需要選擇法律體系穩定的離岸地,明確信托文件中資產注入節奏與變更條款,以及篩選兼具專業資質與公信力的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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