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往來港澳簽注換新版
簽注種類調整為6種
2005版往來港澳簽注采用長城和紫荊花、蓮花為背景圖案,并將簽注種類由現行14種調整為6種,即探親(T)、商務(S)、團隊旅游(L)、個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簽注。簽注收費標準沒有變化。
短期往來港澳更便利
5月1日同時開始實施的新《規范》還推出了便民利民措施。如增加一年一次、一年二次團隊旅游簽注、個人旅游簽注和其他簽注,方便申請人在一年內自由選擇出行時間;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商務、勞務進行異地核查回函時限,由現行20天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內地居民遺失往來港澳通行證重新申請需登報聲明的規定,由申請人提交遺失聲明即可等。
往來港澳提供5種材料
1、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赴港澳臺地區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地居民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4、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按需申領護照地區免交)。
5、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再次簽注“IC”卡可繼續使用
新《規范》實施以后,我省發放的各類港澳再次簽注“IC”卡可以繼續使用,但首次申領的將按新《規范》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