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官斥發展商濫用司法覆核 阻香港發展
香港新聞網9月6日電 近年陸續有發展商透過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在9月5日終於發難,狠批有關申請無有力論據仍然不斷重復,令同類無理的司法覆目急升,此舉不但浪費時間及訟費,更延誤了行會批出分區大綱草圖的進度,阻礙香港整體發展。
香港《明報》報導,審理不少同類型司法覆核的高院法官芮安牟,【注冊香港公司的好處】5日駁回中信泰富(0267)就其大角嘴角祥街11至15號重建項目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中信泰富不滿城規會稱為加強空氣流通,迫使其項目分成兩幢式大廈發展,令其無法用盡所賦予的地積比。
“城規會爭議不應延續至法庭”
芮安牟特別在判辭末段,批評本港發展商將在城規會已提出過的理據,再次在司法覆核時重復,強調發展商的顧問有責任確保向法庭提出有意義的理據,不應把法庭當作城規會爭議的延續。
對於中信泰富不滿城規會僅“剪貼”規劃署對項目的建議,而沒有加入額外意見,芮安牟否決此理據的同時,更指出這種理據已在不少同類型的司法覆核中出現,但都無被接納。
不滿收無用文件 大狀忙碌“無期”
此外,芮安牟亦批評部分法律界前同業的操守,【注冊開曼公司的好處】指法庭經常收到大量無用的案例及文件,令法庭要花額外時間處理,坦言日后法庭或會考慮以訟費作為懲罰。他又指不少審訊曾基於大顧問太忙碌,最后無法盡快排期審理,一方面阻礙法庭時間,而香港的發展不能為了忙碌的大顧問而被阻礙,公開提醒事務顧問要確保大顧問“有期”才委聘對方。
涉案項目現為嘉運大廈,鄰近匯豐中心。中信泰富的相關公司LindenfordLtd。指與蜆牌發展(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涉案面積為2670平方米的地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