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簽證申請,辦理香港工作簽證流程詳解
要在香港工作,就一定要辦理香港工作簽證,只有獲得簽證后才能在香港合法工作。
申請條件
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受理機關
1、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須由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含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申請人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簽注受理部門或者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受理。
3、其他情形: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照片2張。
2、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4、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如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需申請繼續逗留的,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如果需要長期居住香港,并且讓家人子女都在香港生活或者接受教育的話,那么符合條件的人士可以通過香港優才或者專才獲得香港簽證,居住滿7年后可轉永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