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香港公司主體資格公證認證?
在香港已經注冊好的公司,在國內開設外商投資企業,在國內設立代表處,獨資公司或合資公司,進行司法訴訟或主體資格證明等,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香港地區的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專用章轉遞),其程序如下:
一、 此公證事宜必須經在香港注冊具合法資格及中國認可的顧問辦理,即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
二、 此公證事宜經過兩個部門:1. 在香港注冊具合法資格及中國司法部認可的顧問2. 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三、 該公司要提供商業登記證(B.R)影印件,顧問根據資料在香港政府部門查冊后,取出檔案影印,取回顧問樓,顧問在取出檔案文件蓋章,簽名后,轉送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轉遞,前后需要4-5個工作日左右。
四、 此文件認證后,有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共兩份)
五、 須提供此文件用途,即在XX省XX市用于XX之用 香港顧問公證專業辦理香港公司公證及加章轉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