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后能否在內陸直接掛牌營業?
香港公司注冊后如果要在內地掛牌經營必須需要進行再登記。可以設立大陸代表處或是設立中外合資企業。
首先,香港公司注冊地是在香港,是受到香港公司條例約束,而不受大陸公司條例管制,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陸掛牌經營,屬于按照大陸的法律角度來說是屬于非法經營,解決辦法:成立香港公司駐大陸辦事處。
其次,如果成立大陸辦事處,那么運營成本會提高很多。因為成立大陸辦事處工商局必須要銀行資信證明以及顧問公證資料以及閣下在大陸的辦公室租賃合同,這三項費用就差不多上萬。
再次,香港公司既然注冊地在香港,那么在沒有成立駐大陸辦事處的情況之下在大陸租用寫字樓辦公而被工商部門查到,是屬于非法經營的,工商局有權查封。
香港公司在國內成立辦事處
辦理條件有以下步驟:
1、首先把您的香港公司文件給香港的顧問做份公證,此公證價格不菲,比現在直接注冊一香港公司的費用還高。
2、需要您的開戶行出具一份銀行資料證明,若銀行您的帳戶沒有一定的使用時間,沒有一定的資金流量,大多數銀行最多可開存款證明
3、必需租有一正規寫字樓,而且有些城市作代表處,該海外公司的注冊人必需有外籍人士的參與。
4、所謂的辦事處或代表處最終也只是一個業務聯絡點,收款或簽合同還是需要用你最初的香港公司來操作。
5、國內工商管理局辦理時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以后每月也會有費用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