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司可以做香港公司股東嗎?
答案是可以的,首先我們要了解股東與董事的區別:
股東: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 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在香港成立的一般為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者自然人(也包括國內的法人),成立香港公司時,以企業法人作為股東的,企業法人必須提交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充當公司董事的,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不過要提醒一下,當代理人要做董事,要顧及香港公司開戶的情況,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開戶口,如果發現其中的一個董事也是第二間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這時候銀行需要你提供資料證實這個董事的出任是否有效。例如:出具公司章程、成立證書、委任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