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董事可以匿名嗎?注冊新加坡公司如何選董事?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是負責管理公司事務的人。他必須客觀地做出決定并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每家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新加坡當地居民作為公司的董事。以下是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的基本要求。
新加坡公司董事必須是:
1、至少18歲;
2、完全合法的能力;
3、新加坡本地董事可以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EntrePass持有人。
4、新加坡本地居民董事也可以是就業準證(EP)持有人。
5、但是,希望成為新加坡公司董事的EP持有人必須首先獲得新加坡人力部的同意書(LOC)。
誰不可以當公司的董事:
1、破產的人;
2、涉嫌欺詐或不誠實的犯罪的人;
3、當法院發出此人不適合當董事的廳令;
4、在5年內觸犯三個或以上公司法下的相關法令;
5、在5年內接到三次或以上高級法院發出的觸犯法令的廳令;
6、由于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因被清盤的公司;
如果他的董事資格被取消,董事需要書面通知公司。 公司需要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個月內向新加坡會計和企業管理局ACRA報告這件事情。因為ACRA并沒有自動更新董事的情況。 董事被取消資格后有義務向他任職的每一個公司進行書面通知。
如果董事已經被取消了董事資格卻沒有書面通知公司的話,就觸犯了公司法的條令,將被罰款不超過15000新幣或者坐牢不超過三年,同時如果在被定罪后持續觸犯法令,將被處罰每天1000新幣的罰金。如果公司在收到董事被取消資格的書面通知后沒有報告給ACRA,將被罰款不超過5000新幣,在被定罪后持續觸犯法令的話,公司將支付最多200新幣的罰金/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