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馬來西亞公司法定秘書的職責
《馬來西亞公司法》規定,在馬來西亞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必須要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的職責重大,因此成為公司秘書必須要達到一定資格,根據規定,馬來西亞公司秘書必須長期居住在馬來西亞,并且是在馬來西亞會計師協會(MIA)注冊的特許會計師,或者是在馬來西亞特許秘書和行政人員協會(MAICSA)注冊的特許秘書,又或者是由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許可為公司秘書,如果是在馬來西亞律師事務所或相關部門注冊的律師也可以成為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負責公司重要的工作,他是股東與董事之間以及公司與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之間的聯系人,展開來講,公司秘書要確保公司一切法定資料的任何更改應按規定的表格完成,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提交給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包括公司年度申報表,公司發行、拆分、轉讓股份的通知,以及公司改名等一切需要通知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的事項。
公司秘書還需要處理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一切行政工作,例如與主席和或常務董事安排和聯絡議程文件和議程項目、出席并記下會議記錄、擔任董事長和董事會的顧問角色、確保遵循正確的會議程序等。
另外公司秘書有責任維護公司的股東名冊,處理股份轉讓以及與持股有關的其他事項,妥善保管公司印章和原始股票證書。公司秘書還必須及時了解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最新發展,這樣他就可以隨時就適當的公司治理事宜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協助董事履行職責,遵守公司法和證券法以及大馬交易所上市要求(針對公開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