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美國分公司設立的規定
在美國的外國公司通常通過子公司形式而不是分公司形式開展經營,這是出于便利或法律和稅收角度考慮。外國公司的分公司一般需繳納其在美國盈利(相當于股息數額)的30%稅款,同時還可能會被征收用來防止逃避上述所得稅的分支機構利息預提所得稅。上述30%的所得稅可能通過適用的稅收協定得以減免。
外國公司的分公司和外州公司的分公司在不同的州內適用同樣的規定。除了向當地政府登記注冊外,目前對建立分支機構沒有特殊要求。分公司出于納稅目的必須妥善記錄賬目。沒有低資本要求,也不要求法定審計。分公司的所有債務都被認為是外國公司的債務。外資銀行的分行適用一些特殊條款。
不管是在美國注冊總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經營是時候都要遵循美國的法律法規。美國的法律法規是比較嚴格的,要是在美國觸犯了美國的法律法規,受到的處罰會比較的嚴酷!
在美國注冊公司之后,要按時的進行年檢報稅,逾期年檢報稅會產生罰款,長時間不進行年檢,公司將會面臨被注銷的風險!在美國注冊公司,對經營有很大的幫助,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