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原產地證明怎么辦理?泰國哪些機構可以出具原產地證明?
原產地證明,可以說是除發票、裝箱單之外最常用的外貿單據之一,泰國的原產地證明按用途可分為優惠原產地證和非優惠原產地證兩大類,其主要區別就是是否能夠享受關稅優惠,其詳細介紹如下:
1.無關稅優惠的原產地證明:頒發給出口商的證明,用于證明來自簽發國的產品原產地,并可根據目的地國家的情況或根據進口商的條件用作進口證明,但不能免稅。
2.有關稅優惠的原產地證明:頒發此證明,為確保出口產品按照原產地規定的標準生產,并根據特權國家的優惠制度,得到豁免或減少進口稅的特權,如表格A,表格D,發展中國家全球貿易優惠制GSTP或自由貿易協定優惠FTA等。此福利可以幫助減少或免除進口商的稅收,例如,一般情況下進口商進口一類產品需繳納5%的稅,但在使用進口產品的利益時,可以將進口稅減至0%。
泰國有三個機構可以頒發原產地證明書,分別是:泰國外貿部、泰國商會和泰國工業聯合會。其中只有泰國外貿部既可以申請普通的原產地證明又可以申請享有關稅優惠的原產地證明,而泰國商會和泰國工業聯合會則只能申請普通無關稅優惠的原產地證明。
申請材料:
1.產品價格清單(Invoice)和產品包裝清單(Packing List)
2. 運輸單據(B/L)或(AirwayBill)復印件
3. 海關署出口申報單復印件
4.在產品海關關稅編號為01-24的情況下:需附上貨物原產地的質檢表,以申請特殊的海關優惠。
5.在產品海關關稅編號為25-97的情況下:需附上貨物原產地的質檢表,以申請特殊的海關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