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注冊公司需要做哪些準備?注冊臺灣公司的基本要求
注冊臺灣公司可分三種類型
1、辦事處:以公司名義在臺灣設立的聯絡點,不能從事商業活動,只能代表總公司做經營2、聯絡活動分公司:以公司名義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此公司可以從事商業活動,簽署合同、獨立開票。
3、子公司:自然人或法人設立在臺灣投資設立的公司,與分公司區別,可以以子公司名義上市買樓等用途;
4、公司名稱組成之公式:辦事處(總公司名+臺灣辦事處);分公司名(總公司地區名+總公司商號+行業+組織形式);子公司(地區名+商號+行業+組織形式)。公司名稱必須標明公司種類。禁止使用相同或類似公司名稱。禁止使用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的名稱。禁止使用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名稱
注冊臺灣公司必備條件
1、至少一名股東;
2、確定公司名稱(三個中文名稱備選,按優先順序排列);
3、需要有當地注冊地址;
4、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建議10萬臺幣以上,需要驗資;
5、公司設立需要有當地代理人;
注冊臺灣公司所需資料
1、護照或者身份證掃描件
2、公司信息登記表
3、注冊地址
4、代理人授權書
注冊臺灣公司參考流程:
填寫委托書→簽署協議→交付款項→到政府各部門辦理→60-7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股東董事親自簽署法定文件→結付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