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登記的程序
首先,公司設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作為申請人。
提出申請時,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以及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4、公司章程。 5、籌辦公司的財務報告;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