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設立子公司的利弊及融資方式的選擇
企業集團設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團公司長期戰略中需重點發展的業務領域得到長足發展,使整個集團在這些領域得以做強做大,從而強化集團的核心競爭能力。同時通過確立子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可以將子公司經營風險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圍以內,集團公司只在出資范圍內對其承擔風險,不會因為子公司在經營中的失誤而遭受更多損失,更不會侵害到集團公司其他業務部門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子公司通過自身經營和努力,在其業務領域中形成商譽、品牌等無形資產,有助于提升企業集團的整體形象。
但是,由于集團公司與子公司一方面同屬同一企業集團,都要服從整個企業集團戰略規劃和利益目標;另一方面作為獨立經營的法人,企業集團內的母子公司都要追求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在子公司不是集團公司全資公司的情況下,子公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到母公司的整體利益。即便是全資子公司,作為獨立經營的法人,其高層決策層在決策時有時也會迫于適應集考核機制的需要等因素,從子公司本位出發,圍繞母公司的考核指標來確定自身經營發展的目標,這種追求有時與整個集團的利益是不一致的。這樣,母子公司的模式勢必存在著整個企業集團利益、目標與成員企業單個獨立法人利益、目標的矛盾,這個矛盾同樣反映在企業集團母子公司在融資方式的取舍上。
對于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這類核心成員企業,集團公司在進行融資決策時可視同事業部方式進行,將其作為集團融資的一部分,從融資方式和融資總額上總體把握。例如,在以銀行貸款方式融資時,可以利用集團整體信用評級優勢或資金業務規模效應,爭取銀行對企業集團的包括本外幣貸款、票據貼現、開立信用證等一攬子授信業務的信用額度及利率和費率優惠。隨著新的金融產品的開發,銀行已可以提供幫助集團公司對子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的業務平臺,集團公司可利用這個平臺對納入系統內的子公司進行資金調度和管理,并享受銀行提供的沉淀資金管理服務和融資便利。
對企業集團下屬的控股公司的融資需求,集團公司要嚴格區別于全資子公司的事業部管理模式,在尊重其他股東方權利的前提下,強化控股公司的企業法人市場化運作,盡量通過控股企業的董事會,來影響其融資決策,使之圍繞集團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例如在集團資金充裕并許可的條件下,采用集團委托貸款方式對控股公司進行融資。
對于企業集團的參股企業,則又不同于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參股企業的融資需求,集團公司可通過委派的董事、監事進行管理,融資方式可適用如股東方委托貸款、銀行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按集團公司出資比例擔保貸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