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銷登記應該提交的材料
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子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子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可是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應該提交哪些材料呢?本文為您解答。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內資)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繳銷證明)(原件1份)(本表)
2、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本表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關于決定注銷的文件(原件1份)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1份)
6、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1份)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子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的,還應提交子公司注銷登記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就是子公司注銷登記應該提交的材料,但是子公司的注銷涉及到各方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清算工作和債務清償工作。只有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了相應的債務清償或者公告手續,管理機關才會受理注銷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