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條款的規(guī)定
進出口合同中的價格條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單價和總值兩項基本內容,單價通常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包括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和貿易術語。
規(guī)定價格條款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合理地確定商品的單價,防止偏高或偏低。
二.根據(jù)船源、貨源等實際情況,選擇適當?shù)馁Q易術語。
三.爭取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必要時可加訂保值條款。
四.靈活運用各種不同的作價辦法,盡可能避免承擔價格變動的風險。
五.參照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注意傭金和折扣的合理運用。
六.如交貨品質、交貨數(shù)量有機動幅度或包裝費另行計價時,應一并訂明機動部分作價和包裝費計價的具體辦法。
七.單價中的計量單位、計價貨幣和裝運地或卸貨地名稱,必須書寫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